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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报考条件及志愿填报政策是什么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1.我省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未消除风险)学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23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公示。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6月28日—30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未消除风险)学生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网站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汇总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市县)于7月9日前报市教育(教体)局。各市教育(教体)局对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确定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承办部门(单位),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  

各市教育(教体)局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市县),于7月15日前将加盖市教育(教体)局公章的pdf扫描版材料通过内部工作渠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Excel电子版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数据报送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上报。上报时将关联高考报名数据库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返回各市教育(教体)局核查。核查无误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  

夏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考生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  

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考生须达到春季高考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1次志愿,实行“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0个志愿。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专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志愿的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栏目:高考资讯 Tag: 更新时间: 2023-05-25 11:20:05 编辑:poxi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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