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在招生录取中,有的采用了大类招生的模式。那么,通过大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校后是如何进行专业分流的?
大类招生即按学科大类招生,高校通常会把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学生入校以后,先进行一到两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学生兴趣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某一细分专业。
目前,采用大类招生的高校,在学生分流上通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成绩优先,遵循志愿
这是大多数高校采用的专业分流模式,即在遵循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优先满足成绩靠前的考生。以某大学为例,学校根据加权平均分对大类内所有考生进行排序,以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学生的就读学院或专业。
有些高校在专业分流时还会将高考成绩纳入参考因素,如某大学规定,建筑类专业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按照“个人志愿+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分流,其中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折算(满分50分)与学业成绩(满分50分)相加组成。
2、自由选择分流专业
部分高校在招生时也明确,考生报考某些大类专业,在分流时可自由选择专业中包含的各个专业。如某大学在今年的招生亮点中指出,财政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3个学院专业分流100%遵循学生意愿,不设专业分流限制。
已经被大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先对学校专业分流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解,为分流时能成功选择到自己满意的专业提前做好准备。
国家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不区分农村和城镇户籍。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为:1.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2.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3.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4.武威市: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一)校考类专业1.符合报考条件
目前,部分专科院校因生源不足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出现缺额。现予集中公布,公开征集志愿。一、征集志愿时间:8月23日16:30—24日9:00,逾期不予受理。二、征集志愿条件:1、文史类:180分;理工类:130分。2、艺术类:艺术(文)135分;艺术(理)98分。3、体育类:体育(文)1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