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其中提到,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吉林化工学院更名为吉林化工大学”事项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实地考察,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吉林化工学院更名为吉林化工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吉林省教育厅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吉林化工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中国首批七所化工类高校之一,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高校。建校以来,吉林化工学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逐步积淀形成“工程师的成长摇篮,管理者的培养基地”办学特色,并先后被批准为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全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试点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A类高校。
艺术本科第三批安排除艺术本科第一批院校外,其他使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批次将填报了艺本三批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成绩合格并已获得院校备案的考生全部投档。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线(定向培养军士)公布,具体分数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校部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保证安全、公平、有序、规范地开展我校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