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6月25日向考生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成绩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考公布的成绩为语文、汉语、藏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卷面总分、政策加分和特征总分。
二、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通过以下程序申请复查:
(一)考生申请成绩复查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样表见附件),并于6月27日18:30前递交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市)招生办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6月28日上午12:00前汇总考生复查申请并报自治区招生办。
(三)考生申请成绩复查,自治区高考网上评卷办公室将对考生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题卡、是否有漏评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进行复查;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复查结果书面告知考生本人。
三、各地(市)招生办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布考生申请信息。
各级招生机构值班电话
拉萨市:0891-6375594
日喀则市:0892-8832767
山南市:0893-7820599
林芝市:0894-5822294
昌都市:0895-4821068
那曲市:0896-3924570
阿里地区:0897-2821232
格办:0979-8488012
西藏民族大学:029-33755799
西藏自治区考试院咨询服务大厅
0891—6314277 0891—6314322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和计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教育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晋农科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我省2022年继续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公费农科生)工作。一、公费农科生须具备哪些报考条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青岛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