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新生入学服务系统”是学校为新生提前了解学校,快速适应校园生活打造的“网上家园”。该系统分为学校情况介绍、我的新同学及新生信息采集等功能模块。在开学报到之前,新生录入该系统的信息将为学校迎新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本系统支持手机访问,请于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
1、 “本科新生入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yx.ecust.edu.cn。
2、新生信息登记时间:预计8月4日开放网页,及时发布相关通知,8月16日左右开放登记(具体时间以该网站公告为准)。为了学校更好地做好迎新准备工作,请你于8月20日晚上8点前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3、具体登录方法详见网站“迎新公告”中的图示说明,并在报到前持续关注网站通知信息。
4、更多报到信息将通过“学在华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微信扫码关注。
5、办理报到手续时间与地点
新生报到地点集中在奉贤校区。
时间:9月2日(星期六)8:00-16:00.
6、新生接站安排
新生接站安排:学校将在上海火车南站设有“华东理工大学接待站”。乘火车到上海火车站的新生可转乘“地铁1号线” 或“地铁3号线”到“上海南站”站下车;乘火车到上海虹桥火车站的新生可转乘“地铁10号线”到“虹桥路站”站,站内换乘“地铁3号线”到“上海南站”站下车。学校在上海火车南站北广场(柳州路辅道近南宁路口)安排专车,接送新生至学校奉贤校区,学校为新生提供专用乘车凭证免费乘车。
新生自备行李箱尺寸不能大于100cm×40cm×40cm。
一、户口迁移
1.基本原则
①凡是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一概不迁入学校。
②北京生源的新生户口不需迁入学校。
③生源地省份和户籍地省份不一致的新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
④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新生户口迁入遵循自愿原则。户口一旦迁入,在读期间不得随意迁出。
2、户口迁移流程
①《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填写“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与身份证要相符;出生地、籍贯要填写到二级市/县(××省××市/县),迁移原因填写“大中专招生”。迁移证上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图章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由新生用铅笔填写以下信息:“学院、身高、血型、学号、联系电话”。
②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必须在两个月内迁入,由学校统一管理;超过两个月未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再给予办理,其若需办理户籍证明,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③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报到当天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户籍受理点办理落户手续。报到当天未办理的,一周内到奉贤校区保卫处办理。一周后仍未办理的,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于工作日到凌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徐汇区梅陇路268号)办理照片采集,然后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交至徐汇校区保卫处户籍室(综合四楼103室)办理落户手续。
3.温馨提示
在办理户口迁入期间,身份证遗失将无法补办,请新生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身份证。
二、新生证件
新生报到时需带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1份、1寸证件照6张(近期免冠照片、同底版,所有照片背面需写上专业和姓名)。
新生各种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一定要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有不一致请按高考报名信息予以更正,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三、新生档案
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规定自带纸质档案材料的新生,在来校报到时务必将纸质档案材料直接交到报到学院;凡省级招办或其指定相关部门邮寄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的纸质档案,在新生报到后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会尽快通知相关学院领取。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老图书馆200室),邮政编码:200237;联系电话:021-64252763.
新生开学时间2023级本科生、专科生报到时间:9月2日(周六)8:00-15:00,地点:体育馆;专升本、预科生报到时间:9月16日(周六)8:00-15:00,地点:学生事务中心。2023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收费是多少学费:普通理工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普通文科类本科专业:6500元/年;艺
新生开学报到时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9月9—10日来学校现场报到入学,请勿提前或推迟到校。1.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巿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2.来校路线:(1)湘潭市区乘坐公共汽车:5路(板塘城铁站)、31路(板塘城铁站)、旅游4号专线(湘潭北站)、37路(湘潭火车站)、42路(板塘城铁站
新生开学时间9月8日(周五,全天)至9日(周六,全天)新生入学报到。2023年新生收费标准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