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双一流”建设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
1、建设动态监测中,定性描述与定量数据相结合,不把帽子和论文数量等作为监测点,加大质量、贡献和内涵建设成效的监测,并有充分“留白”空间,高校可将特色成效写实性描述。
2、在建设成效评价中,注重体系性、诊断性、集成性和发展性,突出质量、服务和贡献,坚决摒弃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不简单以论文数量、排名变化、帽子数量等作为评价指标。关注代表作质量、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成果情况等,重点考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投入、社会服务贡献。
3、在认定建设范围中,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基本门槛,把学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质量水平作为基本依据,突出建强促优,综合设置认定条件,
不与各种大学学科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
省内各专科院校,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22〕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开展专科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计划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内
目前,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录取期间,每天17:00前我院将截至当天11:30已经录取的考生,通过号码10639678或10692315731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近日,我院接到考生反映,虽然已经通过我院微信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到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