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及学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依据“按加权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加权总分=高考成绩÷750×100×0.67+面试成绩×0.3+学校特色要求分(即A类3分、B类2分、C类1分)
各项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甘肃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一、录取时间7月5日开始,8月20日结束。二、分数线公布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三、投档原则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
一、计划编制我区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分本科、高职高专层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呈现,其中普通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时不分首选科目,不编制分省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录时间和院校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时间为9月26日—27日。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