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新版简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展现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的最新成果,覆盖新版专业目录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49个专业。其中,中等职业教育358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744个,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47个。
本次《简介》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积极汇聚行业力量、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分析岗位需求、固化教改成果,组织上万名专家学者共同研制;成稿过程中先后吸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88条,吸收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5700余条。《简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
《简介》立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体现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区别与关联,更新了职业面向、拓展了能力要求、更新了课程体系,增列了实习场景、接续专业、职业类证书等,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专业适配产业升级的响应速度,为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了指导,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依据,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提供了参考。
首先,我代表全校教职员工,代表校党委姜治莹书记,向来自祖国各地的新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向辛勤培育你们的老师和家长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如果说同学们高中阶段有一个相对一致的目标——即考入理想的大学,那么在进入大学以后,新阶段的目标往往会因人而异,需要大家各自寻找。合理的未来规划要从认识自我开
一、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照片无误后,抽签对号入座,并将证件固定在画板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二、考生只许携带与考试需用的有关的文具、画板(画架)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画册、资料、稿纸、带图文数字模板的功能尺、色卡和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查询功能的电子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