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1〕19号)精神,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要求,编制完成了2024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报送至教育部。我省将各普通高校报送的2024年拟在吉林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供我省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学生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专业共计54277条,其中本科专业32555条,专科专业21722条。
二、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三、普通高校招生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地理(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四、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是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的。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选考要求。
五、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部分普通高校尚不能确定2024年在我省招生的具体专业,招生当年并非现有编报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且2024年还可能有新增普通高校或招生专业(类)安排招生;另普通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类)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普通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的招生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类)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最终以2024年普通高校在我省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鉴于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即“三校生”高考)延期举行,志愿填报等工作相应延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因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现将补报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二、对象(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二)参加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三)参加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及我省下岗失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坐落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一所有着122年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以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