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志愿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本科批次(含A阶段、B阶段)志愿、普通高职(专科)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参加天津市征询志愿的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征询志愿填报安排,填报征询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专业组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的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放弃志愿的规定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含A、B阶段),只能参加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拟放弃某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报考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束前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若该院校专业组录取已经结束,则不得放弃。
考生们,我相信你有着无限的潜力和可能性。填报高考志愿是你人生中的一次重要起点,希望你能坚定信心,勇往直前。无论选择什么样的道路,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区2023年对口高职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等工作已顺利结束。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将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科批次结束后进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现将志愿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网上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8月2日14时至8月8日24时。二、投档、录取原则对口高职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治区
根据录取情况,我省本科批次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艺术类校考尚有少量缺额计划需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排时间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7月25日10:00至26日10:00,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27-28日。二、征集志愿条件普通类(历史):总分433分
普通类、艺术类第二批和体育类一段、二段投档录取已经顺利结束,由于志愿填报率高、投档率高,现普通类、艺术类剩余少量计划,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就征求志愿填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填报时间8月1日8:30—17:30,逾时不受理。志愿填报系统将于8月1日17:30关闭。二、填报对象普通类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