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 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专业考试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类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成绩录取,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分3小批。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2023年我省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具体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单独设立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征集志愿日程表,21日将有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安排: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第二次征集志愿(7月21日12:00-7月21日17:00)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发布的征集志愿公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
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将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始。为做好广大考生和家长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和政策解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一、为提高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各地将陆续逐级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培训,为考生、家长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和答疑服务。二、6月22日至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