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同批进行。

录取时间
7月17日—18日:艺术本A段
7月19日—21日: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同批进行
7月22日: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B段
7月30日—8月1日:本科二批
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1.普通类
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①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②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2.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3.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
4.艺术类
艺术本科A、B段:按照院校录取规则,遵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
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
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高招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开通咨询电话,同时设立考生信访接待处。咨询电话:0591-883129320591-883129340591-88312936传真电话:0591-88312940考生信访接待处地址:福建警察学院(首山校区)大门右侧(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至7月14日基本完成保送生、强基计划、运训单招等提前录取任务和本科提前批录取任务(其中,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录取预计在7月19日完成)。截至7月14日24时,实际录取本科新生26842人。其中,提前录取保送生、强基计划和运训单招等类别新生共1876人;
2024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一、计划编制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每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历史和物理分别公布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