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3、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由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完成招生录取。
4、在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一、计划编制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不再分文理科。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2个层次编制。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
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艺术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5日结束。今年在我区招生的普通高校共1589所,共录取考生203560人,其中本科98193人,专科105367人。 录取期间,我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