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开始。在此,省教育考试院向参加今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莘莘学子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向支持今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广大家长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确保大家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再次提醒如下:

一、不要轻信谣言。
近年来,在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期间,社会上有极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和急切心理,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所谓的“考试妙招”“高分技巧”,如美术类或书法类不按试题要求作画或书写(不按试题要求构图;作画内容增加、减少或改变等),舞蹈类或播音类不按考试要求着装、有意穿戴装饰物,面试时不按题目要求回答问题等,而影响了考试的正常发挥和考试成绩。我院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和评卷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广大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诚信应考,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二、严守考试规则。
考生若违反考生守则、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参加省统考各类别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科成绩均无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考试期间,我院将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考生和家长如发现涉嫌考试替考、组织作弊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考试违法行为,请立即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在各考点的举报箱或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0731-88090301)进行举报。希望广大考生充分相信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清醒认识考试违纪作弊和考试违法的严重后果,切实做到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以负责任的态度,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坚决贯彻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权益,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关注考试时间。
考试前3天开始,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考生须按照《专业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去考点熟悉考场,一定要注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熟悉《考生守则》。考生要按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按时参考。
祝大家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25日
根据目前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录取进展情况,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4日8时左右开始,8月4日12时结束。届时,我院将第一时间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望考生于8月4日8时左右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凡未查询到录取结果
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材料初审通过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登陆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点击“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初审结果。5月31日前,初审通过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福建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2〕2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