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12月23日—25日举行的服装表演专业面试统考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给考生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16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招生专业(一)专业界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
一、报名对象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招考委〔2020〕6号)的文件精神,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