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高发,严重冲击教学秩序和教育活动。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保证考试评价质量,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月6日至8日举行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延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和《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确定以下同学(公示名单见附件)获得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面试资格。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我市统一高考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各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以下简称,专业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一、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在我省第二批B段文史类、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次征集为二批B段最后一次征集。二、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时—12时,截至8月2日13时尚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考生须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