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参加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线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165分;
2.书法学专业:195分;
3.音乐学专业:180分;
4.音乐学(理论)专业:165分;
5.录音艺术类专业:210 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230分;
7.音乐表演类专业:200分;
8.戏剧影视表演(含音乐剧)专业:245分;
9.播音与主持专业:185分;
10.舞蹈类专业:215分;
11.服装表演专业:150分;
12.编导类专业:180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的专业考试成绩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在招生计划确定后划定。
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并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
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提前批体育类、艺术类和其他类第二次征集志愿将于8月10日18:30至11日9:00进行。届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的首页“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了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