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贵州、云南考生:
我校将于2023年2月14日9:00——2023年2月15日17:00公布美术类报名考生初选结果,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在以上时间段内完成考试专用纸收件地址填写和校考交费(通过艺术升APP),详细操作说明见我校同时发布的《2023年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初选结果查询操作说明(江苏贵州云南)》。请初选合格的考生抓紧完成地址填写和交费。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考试。
请以上三个省份初选合格并交费的考生及时关注
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官网(https://bkzs.bift.edu.cn/)和“北服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选择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二)报名时间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卷、成绩复核工作已经结束,并划定专业合格线(表(导)演类合格线为190分,其他专业类合格线为165分)。现将成绩上网供考生查询。凡参加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可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链接(https://gk.hnks.gov.cn
1.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