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辽宁省联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招飞初检工作于2022年11月完成,上站复检工作于近日也顺利结束。此前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如愿参加招飞选拔。我校在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急考生之所急,想考生之所想的工作原则基础上,联合南航在辽宁省部分城市再次开展招飞补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培养方向及培养目标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飞计划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方向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西藏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长龙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20余家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2、我校飞行教师。
(三)培养目标
该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
二、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3年辽宁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3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外语语种英语,选考科目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报考南航需首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具体工作要求
1、高三自荐考生自行打印初检表(附件1),并准备一个月以内的眼科视力电子验光单一份(眼镜店或医院测试均可)。
2、初检项目均在指定地点进行,初检不收费,考生往返附近检测点的路费自理。
3、参加初检考生,须携带初检表、身份证(或户口薄)、智能手机一部(网络英语测试使用)。
4、请考生根据初检日程表(附件3),自行前往参加初检,请考生家长确保考生往返初检地点人身安全。
5、如有任何关于中飞院招飞问题,请联系中飞院招生老师,田老师:18508382237。
教育部近日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署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全国硕士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K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已经结束,L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将于8月4日16时前结束,8月4日晚20时将进行K段、L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工作。K段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二次征集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文史类 男生523,女生585;理工类 男生564,女生597;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理工类 男生493;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理工类 女生509。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文史类 男生549,女生567;理工类 男生555,女生570;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理工类 男生529。中国刑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