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将于3月15日至4月12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更顺利地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1.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2022年3月13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和院校官网查询2022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各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2.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2022年4月2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和院校官网查询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1.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开始,2022年3月18日15:00截止。
2.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1.时间要求。2022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3月27日(周日)考生参加各院校统一组织的测试。各院校将在4月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测试或成绩互认;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将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测试,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2.其它要求。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四是考生须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得替考。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各招生院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要求,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录取工作按照强基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乡村振兴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及地方优师计划,本科第二批,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
近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完成,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任刘艳红教授牵头的“立法公众意见综合分析及法律条文智能审查技术研究”项目正式立项。这是继2018年法学院“面向诉讼全流程的一体化便民服务技术及装备研究”项目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定2022年未来产业研究院的通知》,西北大学与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获省教育厅认定建设,标志着西北大学双碳领域校企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是省教育厅为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