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上旬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
二、体检时间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6日开始,4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三、体检地点
考生须在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规定选用,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医疗单位)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四、注意事项
1.普通高校招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体检结果是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未经高招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2.考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充分了解体检结论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结果,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出复检申请。考生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合理饮食、科学用眼,不乱服药物,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遵守体检纪律,按时参检,诚信应检。体检时将认真核查身份信息,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在规定时间参检的考生,请及时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根据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按时补检。拟申请在高考中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在高招体检期间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5.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无声入场”,体检信息采集时,体内植有金属的考生,应主动报告植入的具体部位,由工作人员核准后录入系统,以便高考时顺利通过入场检查。
6.我省普通高招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动态。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地址、电话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机构介绍—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系方式”栏目),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留言”栏目、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中的“咨询留言”模块进行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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