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将于3月11日至22日在省内各招生院校如期进行。近期,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多点散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将在疫情防控特殊背景下开考,希望你们沉着应考、发挥水平,考出应有的成绩。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请广大考生按照已申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章程要求,提前准备好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试用具等物品。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
请广大考生放松心情,避免前往涉疫风险和人员密集场所,自觉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参加考试。由于疫情形势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请随时关注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确保报名时预留的手机畅通,主动了解考点当地的防疫政策和院校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点前要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等以供查验,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我省普通高校选拔技能型人才的一次重要考试,也是对每一位考生思想道德品质的一次检验考核。相信你们会严肃考风考纪,遵守考场纪律,递交一份诚信应考的满分答卷。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月29日9时至1月31日17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到高考报名点(中学或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申请,其他人员不可代办。 复核事项为:考生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其中美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 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 说明。 一、考试性质 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