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在我市所属的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我市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我市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类别考试所涉内容、形式、分值、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重庆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戏曲类采用省际联考或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艺术类中外合作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4.我市统考各专业类别涵盖专业范围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适时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后续有调整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一、机构与原则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校考资格线)予以公布:1.舞蹈学类:205分2.音乐学类:75分3.戏剧与影视学类:130分4.书法学专业:125分5.美术与设计学类:180分(其中两科不得低于60分)如考生打印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请于1月11日
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站“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及成绩通知单,打印方式:输入考生艺术统考确认时绑定的手机号及密码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