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3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2023年起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实施区域
(一)招生高校与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
我省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仍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附件2)。
1.天津高考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和政策规定等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
经2023年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我们并不陌生,因你们中的每一位,都是我们最牵挂、最疼爱、也最骄傲的希冀所在。夏日已至,时节如火。在你们即将走上考场收获奋斗成果的时刻,请让我们送上满满祝福,寄出真心话语:首先,向你们表示感谢!首先,向你们表示感谢!你们不言苦!高中三年,也是疫情频发的三年。你们克服了很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