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网上报名15076人,13525人通过资格初审,1551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已在报名系统中反馈)。

根据《简章》规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13525名考生予以公示。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结果。
1.公示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集体、组织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我校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请以实名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5月31日18时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测试费用(我校不限定考生报考院校数量,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面试,请慎重选择)。逾期未网上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3.面试报到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08:00—17:00;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11日上午08:00开始。具体安排请考生于6月10日前及时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发布的公告。 4.在公示期、面试报到及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报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并取消学生在我校综合评价面试资格、录取资格。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15150825644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校纪委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扬州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扬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一、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邢台学院;学校代码:1010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邢台学院
西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及统考本科专业合格(校考资格)分数线已确定,具体如下:一、合格分数线1、美术与设计学类:180分,且3门科目中至少有2门各不低于60分。2、音乐学类:90分。3、舞蹈学类:110分。4、播音与主持类:60分。报考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3年我校决定将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