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
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部分类别统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相关类别考生报考和成绩情况,分别划定2024年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播音与主持类为141分;舞蹈类为175分;音乐类中的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均为180分。即日起,考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
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摄影摄像实验室教学现场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水平、理论修养,良好的艺术鉴赏力以及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熟悉影视行业生产流程,全面掌握影视摄影和制作技术,适应融媒体时代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一、 考试科目:影视摄影基础(30分)、文艺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