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附件所示,且所有考生都可在报名系统“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审核相关信息。
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本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6月4日。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华南理工大学所有“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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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一)遵守中华人
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揭晓,我校8名推荐师生全部获评。其中,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杨超教授获优秀教师特等奖;计算机学院张力军教授、化学学院朱英教授获优秀教师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赵启明、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周明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秦炳超、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王子皓、未来空天技术学院/高等理工学院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