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为确保每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生应加强自身健康防护,考前避免或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到公共场所时应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同时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以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
2.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向报名单位(所在中学)报告。
3.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今年高考将采取进入考点和考场两次安检,为便于顺利快速通过安检,请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将手机交家长或带队老师保管,不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设备带入考点,同时尽量不携带非必要的金属物品(如首饰等)。如确需携带规定以外的非考试物品进入考点,请服从考点安排存放至指定位置。
4.考生及家长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及路线,确保每科开考前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按流程通过安检后,考前35分钟(语文科考前40分钟)可进入考场。每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
5.考试时,考生要注意答题规范,答案务必填涂或填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等。
6.考生要诚信考试,维护考试公正。特别提醒:考生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其报名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另外,有“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四种情形的作弊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违规者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7日正式开始,省招考办将依据录取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现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和时间安排公布如下:一、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第一种方式: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网站(https: //www.lnzsks.com),点击进入“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公布了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入选名单,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低碳有色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人类干细胞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部入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国家
2022年我省继续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分两次集中填报。全省统一的填报志愿网址:http://zspt.hubzs.com.cn第一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2日17:00,网报系统开通时间6月29日8:00,实行分段截止,其中: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