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2023年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开展本科招生,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南科大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10%)择优录取。现就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试
(一)测试对象:通过我校初评并经招生网公示的考生(上海考生不参加能力测试机试)。
(二)测试方式: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测试。
(三)测试内容: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测试数理基础、学科特长、理解与计算、逻辑与思维、英语运用等方面的知识、素养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想象力、洞察力、专注力等创新能力。
(四)测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下午14:00开始入场,样题练习时间14:45至15:00,正式考试时间15:00至17:00。
(五)测试地点:在开展招生的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3个省(区、市)设立能力测试机试考点,同时举行机试。具体考场名称和地址以南科大发布的机试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准备:2023年6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进度”,打印机试准考证。
(七)成绩发布:2023年6月12日中午12:00前,考生登录南科大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能力测试机试成绩。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通过我校能力测试机试的考生、通过我校初评并经招生网公示的上海考生。
(二)面试方式:小组面试。
(三)面试内容:通过考生自我介绍、答题、小组讨论、提问等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科学思维、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人文情怀、社会责任、心理品质和知识素养。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6月中下旬,分省进行,各省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招生组通知为准。
(五)成绩发布: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考生登录南科大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三、其他
(一)我校在上海和浙江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分别按照《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二)为帮助考生适应机试环境,考生自2023年6月1日起可在南科大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练习盘进行练习。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核培训,不委托任何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招生。
(四)我校能力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电话:0755-88010500、880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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