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新征〔2023〕9号)文件要求,我区有意向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认真阅读相关报考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报名、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等相关流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限男性),应当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在国家核定的定向培养高校中有10所面向我区招收高职(专科)层次考生。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详见《2023年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按报名、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3个步骤组织实施。
1、报名。考生须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志愿(以2023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第一次志愿填报截止日期为准)。
2、政治考核。6月26日前,有报考定向培养军士意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需在专科线以上)在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领取或登录“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下同)自行下载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A3双面打印),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后,持此表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参加政治考核。7月7日前,户籍在新疆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公安局和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政治考核;户籍不在新疆但在疆内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由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兵团师)公安局和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政治考核。7月10日前,县级征兵办公室将政治考核结论告知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留存。
3、体格检查。7月17日前,政治考核通过的考生由县(市、区、兵团师)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体格检查并区分体检结论统计上报(陆勤、坦克、空降兵、水面舰艇、潜艇、潜水员合格)。7月19日前,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州、市)征兵办公室上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名单。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填报志愿凭证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考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991-4981102、0991-8750000或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查询了解具体信息。
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飞行技术类在本科提前批次中招生录取,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
为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模式我省春季进行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采取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也可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其他高职院校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如下: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一)音乐教育本科合格线:180分高职(专科)合格线:150分(二)音乐表演(声乐)本科合格线:185分高职(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