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本科批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志愿前,请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认真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须知》。各高校(专业)的选科要求、报考资格、体检要求、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备注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填报方式、志愿数量和相关要求与原批次相同。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考生可在7月25日8:00—15:00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gkzy.lnzsks.com)填报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志愿填报系统将在截止时间准时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我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工作安排,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工作将于7月29日开始。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在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照《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使用说明》
普通类、艺体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批次:本科提前批B 。科类:文理科。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7月14日14:00开始填报志愿;16: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6:20时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6:30填报志愿结束。三、网上填报志愿计划本次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