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B段征集志愿投档后,仍有少量剩余计划,现进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B段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限为:8月4日8时起至8月4日12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剩余计划为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文史类、理工类少数民族考生均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根据国家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有关文件精神,填报相关院校征集志愿的分数要求详见附表。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仍以我省《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查询后再选报。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号、名称和专业代号、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及志愿查询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院校在阅”状态,又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明日(3月4日)起,考生填报志愿。一、工作流程院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为:考生高考报名、院校公布高职单招工作方案、院校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院校下载考生信息、考生领取院校发放的《准考证》、院校组织考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平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