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全国2183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共录取考生41.92万人。其中,普通文理科录取考生26.79万人,体育类录取考生0.57万人,艺术类录取考生1.92万人;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考生12.63万人。
录取期间,在教育部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直接指挥,省招生考试院全力以赴,各高校积极配合,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流程管理,严格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十严禁”“30个不得”和“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坚持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原则,深入实施阳光招生。省招生考试院始终以考生为本,今年首次推出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为广大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录取过程中第一时间公布高考录取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共接听咨询电话1.57万个,接待来访考生和家长近6千人。
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规则,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
1.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在80分以上分项目、分性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分项目、分性别
志愿填报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志愿。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志愿(含定向培养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