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五次(最后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高职高专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理科、美术、音乐、体育。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降分要求,其中,普通类文化课降50分,艺术体育类文化课降40分。
2.填报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8月23日14:00开始填报志愿;14: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4:5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15:00发布第一次统计数据,16:00发布最终统计结果。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四、网上填报志愿计划
本次填报志愿计划大多为新增计划,其中区外高校为向我区增投的招生计划,区内高校为其他科类生源不足内部调整计划。此种情况下,已经招满的院校(专业)录取最低分将发生变化,请考生周知。
具体填报志愿计划见“填报志愿专栏”中的“高职高专批第五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
五、投档与录取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如有退档,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对于剩余计划,院校可跨专业、跨科类顺延录取有志愿考生。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2号)执行。
一、复核申请考生对本人的高考成绩存有疑义的,需于6月25日、26日持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打印的《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未按规定方式、规定时间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办不
普通类、艺术类第二批和体育类一段、二段投档录取已经顺利结束,由于志愿填报率高、投档率高,现普通类、艺术类剩余少量计划,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就征求志愿填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填报时间8月1日8:30—17:30,逾时不受理。志愿填报系统将于8月1日17:30关闭。二、填报对象普通类二段
一、征集志愿范围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计划未完成或新增招生计划的院校。二、征集志愿对象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8月17日18:30至8月18日9:00。四、征集志愿设置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即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