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滞留外省(区、市)考生(以下简称滞留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滞留在外省(区、市)的四川考生遵守以下要求。

1.请滞留考生分别于4月28日、5月8日、5月15日当天15:00前主动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滞留状态,按要求做好返程安排。
2.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要求返回报名所在地的滞留考生,须立即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5月22日起,每天15:00前主动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滞留状态。
3.滞留考生应遵守各地防疫要求,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返回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和消毒。
4.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及返回报名所在地后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5月24日(考前14天)起,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提交监测情况。
5.因滞留考生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地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摸排信息,由此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报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及时获悉备考注意事项。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22〕12号)要求,我市2022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计划进行招生。二、报名与考试已参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报名的统考
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高招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开通咨询电话,同时设立考生信访接待处。咨询电话:0591-883129320591-883129340591-88312936传真电话:0591-88312940考生信访接待处地址:福建警察学院(首山校区)大门右侧(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36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23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