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职业本科单独招生、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报名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报考。
一、职业本科单独招生
1.有我省户口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有我省户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口考生:
(1)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简称“双12”条件);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简称“3个3”条件)。
二、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三、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特殊群体报考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可以选择以特殊群体身份报考符合特殊群体报考条件单列计划的专业(经审核符合特殊群体资格的予以免文化课考试),或选择以一般人员身份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退役军人应向招生院校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详细了解有关学费、资助等事宜后,审慎报考。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校考资格线)予以公布:1.舞蹈学类:205分2.音乐学类:75分3.戏剧与影视学类:130分4.书法学专业:125分5.美术与设计学类:180分(其中两科不得低于60分)如考生打印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请于1月11日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笔试科目考试将于2022年12月17日、18日举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平稳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合理安排行程,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地我省2023年艺术类省级统考考试时间已于202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