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两学期)4500元。
2.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一、统考类别(一)统考类别设音乐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7个统考专业类别。其中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考试后根据各考试科目赋权分别获得音乐学成绩、音乐表演(声乐)成绩、音乐表演(器乐)成绩,赋权表如下: (二)统考招生类别设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