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一、批次及志愿设置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其中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
可查询到的考生状态有“自由可投”、“已投档”和“录取”3种。 “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处于在库状态。 “已投档”: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并接受院校审阅。 “录取”: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工作人员已对招生学校提出的拟录取
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高招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开通咨询电话,同时设立考生信访接待处。咨询电话:0591-883129320591-883129340591-88312936传真电话:0591-88312940考生信访接待处地址:福建警察学院(首山校区)大门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