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在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关于破格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1.雕塑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雕塑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雕塑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备注:
1.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校考艺术类专业。
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1、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方可被录取。 2、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日语以外的其他专业。 3、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