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入场安检、进行指纹比对或人脸识别身份。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场。按照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禁带物品。
三、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考生由此弄湿答题卡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
四、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五、每科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人脸或指纹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六、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七、开考15分钟后(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目14∶45开始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九、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录时间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时间为9月25日—26日。二、补录安排(一)补录对象1.普通类专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于6月9日顺利结束,考试成绩将于6月23日开通查询。6月24日起,考生成绩通知单将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本市通讯地址投递到考生家中。在考试成绩公布前,相关考生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已参加2023年本
一、招生院校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有专科缺额计划的我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和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可申请参加注册入学招生。二、考生条件已参加我省2022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注册入学志愿填报资格线均为10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