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照顾,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60分。
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4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