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委会2022年3月28日制定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形势,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招生测评防疫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及时关注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发布的疫情排查管控政策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各项防护措施,确保测评前符合防疫政策和要求,并携带48小时核酸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纸质报告或手机“防疫检测结果查询”均可)。特别是由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防控风险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管控措施要求,以免影响正常测评。
二、考前14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检测,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尽量避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范围以疾控部门实时发布为准)。考生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此期间也应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确保考生考前身体健康。
三、若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提前主动联系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说明情况:
(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二)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和次密切接触者;
(三)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确诊病例;
(四)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干咳、发热患者;
(五)其他特殊情况。
以上情况考生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逐一进行专业评估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依据评估结论综合研判,视情况专门安排参加测评。
四、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报到当天主动出示)。考生要加强相关防疫知识学习,提前准备好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消毒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五、考生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乘坐私家车或社会车辆前往考点要将车辆停在考点门口周边一定距离,服从交警指挥,减少考点门口交通压力。陪同人员送考后须及时撤离考点,防止人员聚集。
六、考生要主动接受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健康检查等必要流程。报到时应当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测阴性证明、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七、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进出考点及场地内等候期间均须保持适当间隔(1.5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八、测评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继续测评或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九、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尽量减少陪考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考试现场将对于单位时间内进入现场人员进行限制,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场次参考,不得随意调换。
特此公告。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0451-82696370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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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27日结束。部分考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为满足考生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组织一次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符合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条件,但未能在报名
打印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打印方式已缴费的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https://hbyytk.hueb.edu.cn:8083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注意1、考试地点在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