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规则,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
甘肃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一、录取时间7月5日开始,8月20日结束。二、分数线公布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三、投档原则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和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