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的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月份举行的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中,1月7日-9日信息技术机考,1月11日-13日笔试)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原报名资格继续有效。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编报了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汇总分发至各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
1、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2月2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2024年1月2日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费。2、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1月2日9:00-15:00至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