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何时填报?
本科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是在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要注意,每日22:30至次日8:30为系统维护时间。
2.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什么时候开始?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面试、体检、体测安排在6月26日至30日进行,地点在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具体安排为:
3. 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如何填报?何时录取?
凡被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名单和考生在5月底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
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志愿在专门的志愿栏填报,填报时间与本科院校专业组填报的时间相同。凡被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B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填报了后续批次志愿,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
甘肃省副省长张世珍赴省属高校调研“教育学”“草学”“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简牍学”等“4+1”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推进情况,并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座谈会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晓阳主持。张世珍指出,“双一流”建设是战略性部署、长期性任务、突破性工程,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日上午10时至7月3日中午12时,逾期不再补报。凡高职分类考试成绩达到艺术体育类或普通类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志愿。考生要依据《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及院校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分别填报。填报志愿方式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 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一、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