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维护自治区普通高考(含高职对口招生)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按照本办法及其程序,以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第三条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于6月23日至2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依照《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的内容,旗县教育考试机构通过“旗县办公平台”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成功提交后,考生将会收到确认短信。
第五条 考生申请高考成绩复核不限制科目和申请次数,但同一科目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核。
第六条 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以及相应扫描图片。
第七条 复核人员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下列内容逐一认真核对,并做出复核结论:
(1)对应的答题卡图片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
(2)是否存在漏评现象;
(3)是否存在合分错误;
(4)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第八条 考生答题得分的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第九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专用计算机系统环境下进行,记录复核日志,对复核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十条 考生成绩复核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核后的分数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成绩复核结论做出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登录网址:https://www1.nm.zsks.cn/kscx/,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到本人提交的复核申请的处理状态以及复核结果。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绩复核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1)当事人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3)可能影响公正复核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本复核程序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公告如下:一、考前准备1.考生须于5月24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应试承诺书》)和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口语考试、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1月开展。为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及要求(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
1.凡报考美术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2.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素描:8:00—11:00;速写:11:40—12:10;色彩:13:30—16:30。考场设在各市标准化考点。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