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6月25日向考生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成绩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考公布的成绩为语文、汉语、藏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卷面总分、政策加分和特征总分。

二、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通过以下程序申请复查:
(一)考生申请成绩复查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样表见附件),并于6月27日18:30前递交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市)招生办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6月28日上午12:00前汇总考生复查申请并报自治区招生办。
(三)考生申请成绩复查,自治区高考网上评卷办公室将对考生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题卡、是否有漏评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进行复查;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复查结果书面告知考生本人。
三、各地(市)招生办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布考生申请信息。
各级招生机构值班电话
拉萨市:0891-6375594
日喀则市:0892-8832767
山南市:0893-7820599
林芝市:0894-5822294
昌都市:0895-4821068
那曲市:0896-3924570
阿里地区:0897-2821232
格办:0979-8488012
西藏民族大学:029-33755799
西藏自治区考试院咨询服务大厅
0891—6314277 0891—6314322
一、报考方式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最多设12个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学校2023年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为帮助考生顺利应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为考生准备了应考指南。请广大考生在认真备考的同时,也请注意以下应考事项,做好考试准备,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在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预祝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考上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大学!提醒一:注意考试时间及进出考场时间点语文:6月7日上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