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通知
一、招生对象来自于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且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招生专业与计划1.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分流专业为:日语、日语(日英方向)和法语)。2.招生计划:总计划不超过90人,择优录取,其中法语不超过30人,日语和日语(日英方向)合计不超过60人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提到,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