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编报了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汇总分发至各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4类:1科、2科、3科或不提。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选考任意3科。
2.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从2024年高考招生开始适用。如无重大调整变化,不再每年组织编报。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实际招生的专业(类)及招生人数安排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次公布的院校、专业(类),有部分不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4.公布数据分为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两部分,两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国标码顺序编排。其中地域按照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华中(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军队院校依次编排。
附件: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请到浙江考试院下载)
一、本次征集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27日12时至7月28日10时。未查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征集志愿。二、本征集计划是本科批集中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缺额和新增计划。考生须按照本次征集公布的院校(专业)填报,以免造成无效志愿。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降分,仍执行本科批文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 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有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
一、参检考生条件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四)已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