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最新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考试须在考前一天按学校(报名单)要求提交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码(返京满7天),合格者方能参加考。因涉疫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下次相应科目的高中合格考,报名和考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

二、考生须按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报告监测情况。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考生所在社区出现或解除封管控等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三、考生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应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流动和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考前及考试期间保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
四、考生赴考途中应做好安全防疫工作,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考试期间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周边聚集。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考点校要求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体温检测不合格的(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考点校研判,视情况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参加考试需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除外。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并配合考点医护人员进行诊断。
七、考试结束,考生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开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拥挤交谈,保持安全距离,要服从考点校工作人员引导,不得在考点校内逗留。
八、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生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监测情况,对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九、因疫情形势变化,如考生在考试前因疫情原因产生考点、考场变化等情况,学校老师或者报名单位将会点对点通知考生,提醒考生和家长考前和考试期间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到相关通知。考生和家长如遇到各种问题和情况,请第一时间和学校(报名单位)联系。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9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文件要求,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的高考成绩存有异议,应于2023年6月25日下午17时前,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复核办法文件中相关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发布《关于公示2024年度拟撤销本科专业的通知》,拟撤销葡萄牙语、应用物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13个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通知要求,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经